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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年前因为子宫颈癌过世的香港巨星梅艳芳,遗嘱当中交代,要把高达4亿台币的遗产,部分赠予好友、部分捐给宗教团体,至于梅艳芳的妈妈,每个月给27万生活费,这份遗嘱引起家属不满,梅艳芳的妈妈告上法院,坚称梅姑签遗嘱时神智不清,遗嘱不能当真,不过香港法院今天判决,梅妈败诉,梅艳芳的遗嘱仍然有效。
过世已经5年的梅艳芳,身后事至今难了,梅艳芳的母亲为了争夺4亿多台币的遗产,状告法院,认为梅姑辞世前长期服药神智不清,当时立的遗嘱应该无效。
梅艳芳母亲:‘我什么都不会说。’据梅姑的遗愿,交付信托的遗产,每个月给母亲27万台币生活费,部分给甥侄做教育基金,房产送给好友刘培基,部分则赠予佛教机构。
梅艳芳兄长:‘现在阿梅的财务被人吞没了,你说怎么办?所以我希望评一个公道,评一个理据回来。’
不过法院最终判定,梅姑在立遗嘱当头,早就因肝病长期服药,药物对梅艳芳的状态没有影响,同时遗嘱内容符合梅姑个人意愿,判定遗嘱有效。
梅艳芳母亲:‘再来呀,如果阿梅把钱,全部给东华三院做善事,我不会理会,现在给他人逐步逐步拿走,我一定要上诉到底,到了终审法院也照去。’
面对败诉结果,梅妈妈怒气冲冲,决定上诉到底,梅姑生前,恐怕也没料到遗嘱会如此生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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